据《经济日报》报道,在2月19日举行的中共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的《佛山市顺德区率先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亮相。其中18项对于实验区建设比较迫切的事项获得省级支持,涉及用地审批、空间规划、项目报建、快查快处机制等事项,并将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实施方案》明确,实验区建设要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造环境、造空间,大力推动制造智能化、创新全球化、发展绿色化,坚定不移地以村级工业园改造整治提升为突破口,大力推动工业4.0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全面开放新格局,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力争实现三大目标,形成五种模式,到2022年形成“顺德样板”“顺德示范”,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顺德实践体会。
该《实施方案》提出,省、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的要求,及时向实验区委托、下放相应的省和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具体有:
1、支持实验区建立违法建设快查快处机制;
2、试点政府雇员申领行政执法证;
3、开展承诺制容缺受理和信任审批改革试点;
4、建设信用大数据综合服务中心;
5、连片改造的村级工业园项目可通过区内平衡的方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预支存量建设用地奖励指标;
7、工业生产厂房按基本单元分割及增加工业用地配套比例;
8、完善历史用地遗留问题解决机制;
9、单一改造主体归宗改造项目视同政府土地收储;
10、纳入农村建设用地拆迁拆旧复垦范围的村级工业园复垦形成的指标可用于商业、商住、娱乐等经营性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出让挂钩;
11、支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12、支持举办“中国(广东)工业设计产业博览会”;
13、支持参与广东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
14、支持实验区与东北大学合作办学;
15、省区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16、继续行使地级市环评审批权限;
17、直接向省申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
18、支持实时回流实验区产生的各类数据。
“省属有关部门向实验区委托、下放相应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市也相应给予顺德大力支持,为顺德建设好实验区,加快高质量发展打开了空间、增强了动力”,顺德区区长彭聪恩说。